本报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潘俊强)记者从北京市人社局获悉:近日,根据《京津冀社会保险服务合作协议(2023-2025年)》相关要求,京津冀三地联合印发《京津冀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协议》。 《同业同档服务清单及服务指南》(第二部分)继续扩充第一版“同业同业”的15项内容,新增6项,进一步促进京津冀社会保险行政服务协作,规范和统一行政服务标准。新增六大要素,聚焦企业解聘、养老金证明查询打印、要求直缴等高频社保服务跨省就医的工伤保险、领取失业保险、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临时物价补贴等。商业单位和医生在三地办理上述社保服务事项时,可以做到“同项目名称、同受理标准”。此外,京津冀三地同步制定了第二套“同业同业”相关事项办理指引,规范和明确了事项名称、事项简要说明、办理方式、材料办理、办理时限等。服务人员可在本站“公告”栏目或北京市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管理局官网查阅相关服务指引。下一步,京津冀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共社会保障服务,持续推进三社协同发展,构建企业满意度更高、效益意识更强的社会保障服务环境(人民日报2025年11月25日第04页)。